清道光时,湖广总督林则徐(字少穆)曾述说:
我朋友屠琴邬太守,钱塘人,尚未出仕前,于辛已年秋天,染患重病,医生误投药剂,生命陷于危险。太守病中立誓,愿以后利人济物,忏悔自己业障,其他俗事,一概不再牵挂!
一夜,观音大士感应入梦,对屠琴邬说:“你宿世以前当楚中某官,处事公正而严刻,颇伤‘仁厚’,虽说无私心,也应削减官禄,又常杀物命,应得短命报。
幸而你在病中能发坚固誓愿,以利人济物为怀,无有丝毫怨尤之心,冥中阴律,只有放生可延寿,且可增福禄,你当更加努力行之。” 屠琴邬醒后,大有感悟,于是合家戒杀,且时常买物放生。
这年冬季,突然获得朝庭赏迁,任命为袁州九江太守,受到意外殊胜恩遇。次年冬天,病体也痊愈了。
当时风俗奢侈靡费,朋友之间,常设宴席,互相应酬,每有宴客,必然杀生,惟有张兰渚巡抚,独守杀戒,曾作“戒杀之注释”普劝官吏百姓。
有官吏议论说,大臣办理政事,应以对人慈悲为主,对于动物的仁慈,似非急务。众官吏听了,认为有理,因此对戒杀不免疑惑而生退心,
只有屠太守正色说:“自古以来,惟有仁爱百姓的官吏。我等应当效法张兰渚巡抚仁民爱物,才是正确的作风,何必疑惑不决呢?”